旅游法严格实施,宜昌某江旅行社等一批旅游企业违规被处罚 |
来源:去三峡旅游网 更新时间:2014-03-18 浏览次数:3614次 |
旅游法严格实施,宜昌某江旅行社等一批旅游企业违规被处罚旅游行业已经不再是可以浑水摸鱼,随便乱整的行业了。过去的很多旅游企业不按规矩操作,误导消费者的这些现象已经让游客对旅游企业留下了很不好的负面印象。2013年《旅游法》实施以来,从根本上规范了旅游企业的行为,对于整顿市场,维护旅游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近日,各地旅游局执法大队针对当前旅游市场中存在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范围经营、导游领队私自带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雅阁的专项整顿,一批抱存侥幸心里的违规操作的旅行社被查处。2014年2月2日,湖北省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游客谭女士投诉,称一行15人参加宜昌某江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神农架滑雪二日游,在宜昌某江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缴款后,该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只出具收款收据。在旅游行程实施过程中旅行社存在降低服务标准,约定的住宿标准是三星级宾馆,结果是条件相当简陋的“假日酒店”的附楼。宜昌某江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到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游客取得联系,经过双方协商,该旅行社退还给游客1500元旅游费用作为补偿,并向客人作出了诚恳道歉。 经调查核实,宜昌某江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局决定:对宜昌某江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旅游法实施以来,据各地反馈回来的消息,旅游者的投诉量已经大大降低,游客满意度在提升。良好有序的旅游市场需要有一部合理的旅游法规来约束,需要广大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来共同遵守。希望上述宜昌某江旅行社的违规行为不再发生。 |